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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7-00182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5-26
文号: 灌政办发〔2017〕8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2017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7日2017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办法通过对作业者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作业标准等进行考核,促进秸秆机…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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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2017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7

2017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考核办法

通过对作业者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作业标准等进行考核,促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质量的提高,推动秸秆全面禁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11个乡镇。

二、考核内容

对乡镇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详见附件),量化考核主要依据有关资料检查情况进行评分,定性评价主要根据实施效果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 组织发动。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出台扶持政策、推进制度,开展宣传活动等。

(二) 措施落实。包括落实作业机具、宣传作业标准、组织开展培训、组织专项督查、严格公示制度及建立台帐制度等。

(三) 资金管理。包括落实扶持资金、执行补助程序、兑付补助资金及补助资金台帐等。

(四) 实施效果。包括作业面积、执行作业标准、申请补助对象的监管。

三、考核时间安排及形式

考核分夏、秋两季分别进行,夏季在7月底前,秋季在12月底前。由县政府牵头,县农机、财政等有关部门实施。

考核主要按照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核查。根据县第三方核查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核查每乡镇1个整体推进村、2个合作社或农机户、10户农民(实际种植者)。重点核查作业机具、作业质量和实际还田面积。

(二)电话抽查。电话核查到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重点核实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满意度。

(三) 台帐检查。重点抽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贴公示表》等。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按得分情况排出名次。

1.优先安排下季度秸秆机械化还田省级补助资金计划面积;

2.作为农机化工作考核主要量化指标;

3.优先推荐表彰奖励。

(二)乡镇被省市检查组抽查不合格的,扣减下季度秸秆机械化还田省级补助资金计划面积。

(三)对申请对象作业不合格的(目测作业达标面积达不到50%)不验收,虚报全量还田作业面积的(以省、县第三方、县乡镇核查的数据为准)按1—3倍扣减补助资金,所扣减的资金由申请对象自行负责。

本考核办法由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17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乡镇:                             

序号

项目

评分内容和细则

分值

依据

县级

评定

1

组织发动(15分)

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2分)

2

文件

 

2

制定有关政策

政府出台扶持政策(2分),安排组织保障经费(2分)

4

文件

 

3

建立推进制度

专项工作部署(2分),有健全的工作制度(2分)

4

文件

 

4

开展宣传活动

开展政策宣传活动(3分)、印发宣传材料(2分)

5

资料

 

5

小计

15

 

 

6

措施落实(50分)

落实作业机具

按测算面积落实作业机具(5分),机具配备合理(5分)

10

资料

 

7

组织开展培训

召开作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4分)、组织作业现场演示会不少于2次和技术指导(6分)

10

资料

 

8

组织专项督查

作业期间开展督查(10分)

10

记录

 

9

严格公示制度

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10分)

10

资料

 

10

建立台帐资料

台帐资料完整性(10分)

10

资料

 

11

小计

50

 

 

12

资金管理(15分)

执行补助程序

操作程序规范(10分)

10

清册

 

13

兑付补助资金

作业面积与补助资金一致(2分),按时兑付补助资金(2分)

4

清册

 

14

补助资金资料

补助资金台帐资料规范(1分)

1

资料

 

15

小计

15

 

 

16

实施效果(20分)

完成作业计划

完成既定和分解的作业面积指标(5分)

5

清册

 

17

执行作业标准

作业标准宣传到位(2分),作业标准执行到位(3分)

5

清册  现场

 

18

补助对象监管

作业面积的真实性(5分)

5

清册  现场

 

19

开展专项总结

及时完成阶段和年度总结(5分)

5

材料

 

20

小计

20

 

 

          

100

 

 

考核人员:                         评分日期: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7日印发